建設工程類的招標公告應包括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類的招標公告應包括哪些內容?
板塊:招采問答
發(fā)布時間:2020-11-09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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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設工程類的招標公告應包括哪些內容?
按照《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招標公告 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shù)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 件的辦法等事項。如果是政府采購的招標公告,按《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公開招標 公告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招標采購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法;
(2) 招標項目的名稱、數(shù)量或者招標項目的性質;
(3) 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4)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5)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而按照《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第十條規(guī)定,招標公告更具體詳細,還應包括 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以及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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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