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5大方面16項舉措優化升級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摘要:近日,無錫市財政局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政府采購工作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突破口,出臺實施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此舉旨從5個方面進一步促進無錫市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有效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近日,無錫市財政局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政府采購工作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突破口,出臺實施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此舉旨從5個方面進一步促進無錫市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助力企業有效應對新冠疫情影響,推動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首次建立了采購資金預付款制度。明確采購人要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的時間和比例,預付款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采購項目實施以人工投入為主的,可適當降低預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與疫情防控緊密相關的采購合同預付款比例最高可達100%,切實增強供應商履約能力。
加快采購資金支付進度。采購人要壓縮政府采購合同簽訂時間,原則上由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縮短至15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或者拖延合同簽訂。加快采購資金支付進度,對于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采購人應當自收到發票后15日內將資金支付到合同約定的供應商賬戶,不得以機構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整等為由延遲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
切實降低供應商投標成本。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確需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應允許供應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金形式繳納或提交。同時,要求各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交易、監管一體化要求,統籌考慮、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政府采購“全市一張網”建設,實現政府采購活動全流程電子化,切實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
加大采購扶持中小企業力度。明確對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采購限額標準以下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項目,鼓勵采購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非專門面向小微企業的項目,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采購文件中作出規定,對小微企業報價給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對于聯合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占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在采購文件中規定給予聯合體3%的價格扣除。
促進采購信用融資提質增效。要求各級采購人應按規定及時公開政府采購合同,為供應商參與信用融資提供便利。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服務平臺建設,推動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等融資服務平臺互聯互通,架設銀企合作橋梁,優化“政采貸”辦理流程,擴大“政采貸”業務規模,拓寬中標(成交)供應商融資渠道,降低供應商融資成本,切實解決其在履行采購合同過程中的資金困難。
此次出臺措施是貫徹落實江蘇省、無錫市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有關要求的具體舉措,將有利于該市構建更加公平開放、有序競爭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也將進一步增強該市企業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履約能力,助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