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動工程擔保制度落實的通知
摘要:11月11日,為充分發揮工程擔保作用,有效控制工程風險,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工程擔保制度落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11月11日,為充分發揮工程擔保作用,有效控制工程風險,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工程擔保制度落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來,工程擔保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從甘肅全省看,還存在對工程擔保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各市推進情況差異較大,個別地區還未開展相關工作等問題。因此,已經開展工程擔保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擔保機構和擔保合同管理,積極擴大工程擔保覆蓋面;未開展工程擔保的地區,要細化部門工作責任,加快工程擔保工作在本地區全面深入開展。已經以現金方式繳納的保證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換。
《通知》明確,引進社會力量,加大工程擔保制度推進落實力度。為加快推進工程擔保制度,有效彌補政府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甘肅住建廳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協助甘肅住建廳做好全省工程擔保業務的組織管理、風險控制和資金監管等工作。甘肅住建廳將聯合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制定工程擔保管理辦法及相應的擔保行業相關規定。同時,積極鼓勵具備工程擔保能力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自行完善相關制度,出具具有社會認可度的工程保函,加快推動工程擔保制度在甘肅省得到積極貫徹落實。
附:
各市州住建局、蘭州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管理局,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加快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建市[2019]68號)及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實施意見》(甘建建[2020]215號)精神,充分發揮工程擔保作用,有效控制工程風險,減輕建筑業企業負擔,促進我省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我省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充分認識推進擔保工作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為推動我省工程擔保工作發展,我廳按照國家有關要求,不斷完善工程擔保制度,出臺了我省《實施意見》(甘建建[2020]215號)等指導性文件。各市州各部門加大探索創新,工程擔保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從全省看,還存在對工程擔保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各市推進情況差異較大,個別地區還未開展相關工作等問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工程擔保在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轉變政府職能,發展信用經濟,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中的重要意義。已經開展工程擔保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擔保機構和擔保合同管理,積極擴大工程擔保覆蓋面;未開展工程擔保的地區,要細化部門工作責任,加快工程擔保工作在本地區全面深入開展。已經以現金方式繳納的保證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換。
二、建立管理系統,著力提升工程擔保信息監管能力
要堅持問題導向,積極借鑒先進地區經驗,建立我省工程擔保監管系統,推薦認定一批經營穩健、信譽良好的工程擔保保證人開展工程擔保業務;要進一步提升工程擔保全過程信息化監管水平,加強工程擔保業務系統監管,提升風險控制能力。要充分發揮全省工程擔保管理系統動態監管作用,強化擔保人及擔保保函信息的公示錄入和審核,積極提升工程擔保行業信息公開透明度。要建立健全擔保人風險保證金制度,實現擔保余額總額有效控制,強化對擔保人、被擔保人的信用評價,有效規避“只管保、不管賠”的擔保亂象,提高工程擔保的社會認可度。
三、引進社會力量,加大工程擔保制度推進落實力度
為加快推進工程擔保制度,有效彌補政府監管力量不足的問題,我廳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協助省廳做好全省工程擔保業務的組織管理、風險控制和資金監管等工作。省住建廳將聯合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制定工程擔保管理辦法及相應的擔保行業相關規定。同時,積極鼓勵具備工程擔保能力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自行完善相關制度,出具具有社會認可度的工程保函,加快推動工程擔保制度在我省得到積極貫徹落實。
四、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提升工程擔保行業自律水平
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及具有擔保能力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要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進一步加強對擔保人和擔保業務管理,規范行業從業行為。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要組織制定統一的工程擔保保函示范文本,并建立工程擔保人合格名錄制度。要健全行業自律機制,對擔保人的收費、反擔保措施設置、額度控制進行管理,建立擔保人風險防范措施、聯保等機制,促使工程擔保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同時,要加強對工程擔保制度推廣情況的調研,深化對工程擔保品種、模式的研究,總結實踐經驗,結合擔保監管中出現的新問題,研究探索解決問題的新方法和新途徑。甘肅省土木建筑學會及具有擔保能力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要積極為市場各方提供有效服務,最大限度降低市場風險,規范市場各方行為,涉及工程擔保的理賠和糾紛均由擔保人和被擔保人按合同依法解決。各銀行、保險、擔保機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加大溝通對接力度,加強政策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工程擔保制度落實。
聯系方式:
陳梅廳建管處 0931-8929709
張雪梅省土木建筑學會 18993066835
來源:甘肅住建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