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開,再采購 江西首次推行政府采購意向公開
摘要: 日前,江西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采購意向公開試點單位、實施步驟、公開內容、工作要求等。這是該省進一步落實財政“放管服”要求,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做好“六穩”“六?!惫ぷ鞯囊豁椨辛εe措。
先試點 再推開 實現多方共贏
江西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推進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有利于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一方面,采購單位主動公開采購意向,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另一方面,供應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購信息,可以統籌安排生產經營準備工作;同時監管部門也可以適時掌握相關信息,便于全過程、全鏈條、全要素的監督。因此,做好采購意向公開工作,對于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提升采購績效,防范抑制腐敗具有重要作用。為穩妥實施此項改革,江西采取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鋪開、全面覆蓋的推進策略,選擇省科學院、江西農業大學、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兒童醫院等4家省本級預算單位開展試點。10月1日起,這4家單位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要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該負責人表示:“這4家單位分別屬于科研機構、高校、政法系統、醫療系統,具備不同行業的典型特點,有較強的代表性?!?/span>
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江西要求逐步向全省全面推廣。省級預算單位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設區市、縣(市、區)級預算單位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按規定全部公開采購意向,具備條件的市縣可適當提前開展采購意向公開工作。
先公開 再采購 實現基本覆蓋
《通知》明確,需要公開的采購意向項目為:除以協議供貨、定點采購、網上商城(電子賣場)等方式實施的小額零星采購項目和由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外,其他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按項目實施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不含涉密項目)等項目,均應當公開采購意向。公開的內容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
《通知》統一規定了公開依據和時間。部門預算批復前公開的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二上”內容為依據;部門預算批復后公開的采購意向,以部門預算安排為依據。預算執行中新增采購項目應當以實際下達的預算為依據。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因預算單位不可以預見的原因急需開展的采購項目,可不公開采購意向。該省政府采購意向公開的主渠道是“江西省政府采購網”,江西省財政廳將在該網站設置“采購意向”專欄。由主管預算單位負責審核本部門、本系統所屬預算單位的采購意向后公開,有條件的主管預算單位可在其部門門戶網站同步公開本部門、本系統的采購意向。
不遺漏 不延誤 壓實各級責任
為確保采購意向公開工作有序開展,確保該公開的采購信息一條不少、一項不漏、一日不延,《通知》還明確了相關各方的主體責任。預算單位是采購意向公開的責任主體。各級預算單位要加強采購活動的計劃性,及時、全面公開采購意向。各級主管預算單位要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及時安排部署,加強對本部門所屬預算單位的督促和指導,確保所屬預算單位嚴格按規定時間和內容公開采購意向,確保采購意向公開不遺漏、不延誤。財政部門要對本地區采購意向公開工作進行安排部署,著重加強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指導,確保本地區預算單位按要求完成采購意向公開工作。
來源:江西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