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廬山市:四舉措推進政府采購規范化建設
摘要:今年以來,江西省廬山市財政局從預算編制、內控制度建設、履約驗收、專家管理四個方面發力,積極推進政府采購的規范化建設工作。
本報訊今年以來,江西省廬山市財政局從預算編制、內控制度建設、履約驗收、專家管理四個方面發力,積極推進政府采購的規范化建設工作。
一是完善政府采購目錄,依法納入財政預算執行。根據采購限額標準,編實、編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擴大政府采購管理實施范圍,認真執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標準,保證政府采購納入預算管理科學化、精細化執行,維護政府采購的嚴肅性。
二是加強對采購代理機構內控制度建設的管理。重點加強對其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對開標、評標的全程監控音像及存檔情況定期抽查,防范因音像不存在而導致對采購結果的質疑和投訴。注重采購環節的權責明確,崗位分離。規范政府購買服務流程的監管,實現陽光采購,杜絕單位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權利尋租。
三是健全履約驗收制度,實行采購人負責制。成立驗收小組,邀請專家或國家認可的質量、技術監測機構參加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驗收以采購合同、招投標及其補充文件、國際或行業相關標準、封存樣品為驗收的主要依據。驗收時應做好驗收記錄,詳細記載和反映采購項目事項的履約情況,如有違規驗收將追究采購人責任。
四是加緊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培訓與管理。加強專業化建設,建立系統的教育培訓制度,提高業務技能和專業化操作水平。建立評審專家的獎懲淘汰機制,對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對評審專家違反政府采購制度規定、評審程序和評審標準,以及在評審工作中敷衍塞責或故意影響評標結果等行為將進行嚴肅處理。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