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優化評審專家管理
摘要:廣東省財政廳近日發布《關于優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精簡辦理流程、精簡辦理手續、強化專業支撐、強化評價管理的“兩精簡、兩強化”要求。
本報訊記者袁瑞娟報道廣東省財政廳近日發布《關于優化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了精簡辦理流程、精簡辦理手續、強化專業支撐、強化評價管理的“兩精簡、兩強化”要求。
在精簡辦理流程方面,《通知》明確實行“一地申請、全省共享”。評審專家申請只需向注冊地所屬地區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負責選聘專家并報省財政廳備案,進入廣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供全省政府采購項目抽取使用。
在精簡辦理手續方面,《通知》要求實行線上申請,實現“零跑腿零接觸”。評審專家申請人在線如實遞交申請材料,并根據本人的專業技術申報評審專業,無需到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實地遞交書面申請和證書證件原件,同時還要求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應當嚴格依照《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申報的評審專業和信用信息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明確選聘為評審專家。
在強化專業支撐方面,《通知》提出要發揮專業優勢,提高采購質量。積極發揮專家在政府采購中的專業咨詢作用,采購人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廣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系統中的“咨詢建議”功能模塊,抽取提供專業咨詢建議的專家,在采購需求編制、政策功能實施、履約驗收等環節引入專家提供專業咨詢建議。
在強化評價管理方面,《通知》要求加強管理考評,提升工作水平。廣東省財政廳按照財政部制定的評審專家專業分類標準和評審專家庫建設標準,建立“廣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并研究制定政府采購專家專業能力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對在庫專家進行綜合評價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當依照財政部的有關文件規定,依法履行對評審專家的監督管理職責。
《通知》還對專家解聘相關要求進行了明確,并強調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應當健全專家動態管理內部控制管理有關規定,并按照“分事行權、分崗設權”的原則,至少設置受理和復核2崗負責辦理專家選聘和解聘,做到約束機制健全、權力運行規范、風險控制有力、監督問責到位。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