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來源采購項目需要發布成交公告嗎?
板塊:招采問答
發布時間:2021-01-27 10: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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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某國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對其所需的某設備供貨以及安裝進行采購。一家經過單一來源公示的供應商A公司參與,單一來源采購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A公司的第一次報價為836580元,同時遞交了報價明細表、設備的成本、利潤分析表、類似項目的合同以及相關專利、專有技術等情況說明。
某國企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對其所需的某設備供貨以及安裝進行采購。一家經過單一來源公示的供應商A公司參與,單一來源采購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A公司的第一次報價為836580元,同時遞交了報價明細表、設備的成本、利潤分析表、類似項目的合同以及相關專利、專有技術等情況說明。
采購人和兩名專家與A公司進行協商談判。協商小組要求A公司降價,A公司的授權代表則找各種理由堅持自己的報價不高,采購人根據A公司提供材料核算利潤只有2萬元,第一次報價也不算高。對有關問題進行答復或承諾后,協商小組要求A公司進行最后一次密封報價,作為最終的報價。最終A公司的報價為836500元,只下浮80元。協商小組最后確定A公司為成交人,成交金額為836500元。1.單一來源采購項目需要發布成交公告嗎?
2.單一來源采購是否有競爭性一說?1.需要。法律依據為《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4號)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成交供應商確定后2個工作日內,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公告成交結果,同時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并將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隨成交結果同時公告。
(一)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四)主要成交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五)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名單及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2.小招認為,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并非沒有競爭,也不是不需要競爭,只不過競爭性弱于其他幾種采購方式而已。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協商小組和供應商協商采購,目的是為獲得“供需雙贏”,其采購過程包含了雙方的競爭博弈。為保證單一來源的采購質量和價格合理,74號令中引入了成本分析核算的理念,以增強單一來源采購的競爭性。即要求協商情況記錄中應當包含供應商提供的采購標的成本、同類項目合同價格以及相關專利、專有技術等情況說明。本案例中,如果協商小組具有豐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能變被動為主動,及時發現A公司遞交的報價明細表、設備的成本、利潤分析表不合理,虛增成本、虛報利潤,類似項目的合同產品價格與本次采購的普通系列產品價格不具有可比性等問題,把A公司的報價砍下來,變單一來源采購為競爭性采購。
來源:北京筑龍數智招采
標簽:單一來源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